
“你知道吗?当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带领广州援建工作小组奔赴汶川灾区,冒着余震和次生灾害不断的危险,夜以继日,战天斗地,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圆满完成,当地老百姓都叫我‘英雄’。2010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带队来广州听取政府汇报,我作为第一个向胡总书记汇报的人,就广州的保障房建设作了足足38分钟的讲解……”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长李俊夫一说起自己这些“光辉往事”就口若悬河,眼睛开始熠熠生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激情进发、神采飞扬的年代……但是很快他发现,面前的听众只有两位表情严肃略带冰冷的办案人员,四周不再是麦克风簇拥而是四面白墙,他才意识到了自已的真实处境,“都过去了……!”讲结尾处往往伴随着这么一声沉重的叹息。此时的李俊夫眼泛泪光,缓慢地摇了摇头,仿佛在同自己的过去告别……
得意之时 梦碎之日 从政界精英到“阶下囚”
打开李俊夫的履历表,北京大学博士后、武汉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被誉为“学者型官员”的李俊夫,历经“官一商一官”的人生大转型,44岁便出任广州市正局级实职干部。
李俊夫开始“飞黄腾达”的机缘是汶川大地震。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州对口援建汶川县城威州镇。广州从1800名报名者中选拔出5名援川公务员,李俊夫出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援建前线工作组组长,开始了两年的援建工作。在当年的报道中,还可以看到李俊夫亲自为山村村民搬运越冬大米的照片。
援建汶川立下大功后,2010年8月,李俊夫作为“援建汶川功臣”走马上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任、市“三旧”办、市土地开发中心四个“一把手”,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学识渊博、思路清晰、奋发有为的英雄式人物,在短短的四年时间内,却变成了一个插手“民生工程”、聚敛数千万财富、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把时间都放在抱领导“大腿”的“官场蛀虫”,实在令人扼腕痛惜、发人深省!
经查,李俊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构成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11月,李俊夫被移送司法机关,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弦松之时 合污之始 从抗震英雄到官场蛀虫
早在两千四百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权力在握,总倾向于被欲望的激情所腐蚀”。李俊夫面对可以绝对掌控的巨额资源,政治理想和人生信念发生动摇,拜金思想肆意膨胀,权钱交易代替了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一已私利的工具。
(一)工程建设狂寻租,统揽权力一言堂。李俊夫身居要职,掌管实权部门,可谓权倾一时。之前在汶川的两年期间,李俊夫手握巨额财政资金,逐步熟悉了建设工程项目从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的一整套程序。他就把目光盯上了保障房工程建设这块“肥肉”,开始疯狂敛财,为贪腐方便,李俊夫精心策划“三步棋”:第一步先全面揽权,将市住保办、市“三旧”办、市土地开发中心等几个职务“一肩挑”,集中权力资源;第二步扶植亲信,提拔重用汶川援建人员、湖南籍老乡、中大校友,形成“小圈子”;第三步排除异已,将不放心的工程承包商剔除出承接保障房建设的企业名单,引入大量湖南籍工程承包商“瓜分”保障房重点项目。利益上的互利互惠,促成了工作上的心照不宣,经过李俊夫授意,管招标的、管设计的、管工程建设的几个关键部门领导全部投身于为工程承包商提供“贴身服务”,李俊夫彻彻底底地把“公家”变成“私家”,把国家公仆变成了他的个人私仆。贪欲就像一个连环套,一旦放纵便难以自拔,从吃饭、唱歌、旅游到父亲过寿、亲属出国,李俊夫所有花费都有人抢着买单。李俊夫在自我剖析中写道:“这些老板之所以帮我做这些事情,送这些钱给我,就是感谢我为他们的房地产开发、揽工程等帮了忙!”
(二)身边人曲线受贿,层层预设“防火墙”。“一人当官、全家腐败”,李俊夫主政一方,其妻子亲属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跟着一起大发横财。李俊夫自已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担纲腐败共同体的“轴心”。这是一起典型的“能人腐败”。李俊夫本人是北京大学博士后,著有《城中村改造》、《灾后重建模式研究》等多本著作,其妻王某湘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其手下最“铁杆”的两个处长徐某贵、曾某鸿也是博士,在实施职务犯罪时设下三、四道“防火墙”。李俊夫的妻子王某湘是一位知名律师,本来可以通过合法经营、诚实劳动取得非常稳定、可观的收入,完全可以满足家庭的正常需要,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随着李俊夫身居高位、纵情声色,王某湘渐渐没有了安全感,决定为自己找点“后路”,多弄点钱。李俊夫出于对妻子的愧疚和补偿心理,就默许了这种做法。李俊夫本人很少直接过手财物,都是其妻王某湘、二姨子王某伟来实现受贿的。
(三)生活腐化催堕落,贪恋美色终自毁。2010年5月,在汶川的一台送别晚会上,李俊夫亲自登台深情献唱:“one night in 汶川,我留下许多情……”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个‘情”不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情”,还包括着与个别女同志说不清道不明的“情”。
以2008年援建汶川为起点,李俊夫在6年内发展了十几个情妇,其中一名四川籍80后女性“黄某”更是从四川随他到广州。这名“黄某”与李俊夫相识于他援建汶川期间,是一名四川籍的“80后”,毕业于当地的音乐学院,李俊夫2010年返穗就任国土房管局局长,之后黄某也来到广州,并开了多家公司。李俊夫向组织“交代”时承认,为了与“黄某”的爱情,他大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牟取利益。黄某来穗后开了多家公司。
李俊夫在自我剖析中讲到,他之所以犯如此大的错误,就是被“情”所害,各种“情”互相交织,到最后幡然醒悟时却发现已经没有了退路。李俊夫在调查期间交代,仅从2008年8月以来,与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性就达两位数之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些所谓“感情”的背后,大多存在着利益诉求,用李俊夫的话是“各取所需”。
观念之变 罪恶之源 从信念迷失到自甘堕落
作为年轻的领导干部,李俊夫曾经画出了一道何等漂亮的仕途轨迹。然而,这道轨迹却并未延续,反而急转直下,结局着实令人扼腕痛惜,该案暴露出来的深层问题更是值得我们深思考量。
(一)居功自傲、信仰迷失是李俊夫等人一步步自毁前程的内在根源。李俊夫被社会上誉为“学者型官员”,在汶川立下大功,回到广州后在各级会议和众多媒体前经常侃侃而谈、频频亮相。从圆满完成汶川灾后重建任务到登上市国土房管局局长位置并身兼数职,李俊夫在大家的赞扬声中平添了一份自负和超人一等的骄傲。权力的加身,威望的提高,使他工作中开始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甚至目无法纪,想提拔谁就提拔谁,想让谁干这个工程就让谁干。李俊夫在自我剖析材料中写道,“一到位,(我)就快刀斩乱麻,对工作中有不同意见,不能按自己要求完成任务的干部随意调整岗位”,“对那些属于‘自已人’的干部,则采取坚决手段调整到其他岗位。”李俊夫开始自我极度膨胀,逐步丧失作为领导干部必备的自律、自省、自整意识,其手中的权力也异化为敛财的工具,一步步陷进违纪违法的深渊。
(二)迷信“潜规则”导致价值观扭曲,是李俊夫等人走向以权谋私的重要诱因。李俊夫简单地把官场上的极个别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放大了,错误地认为实干苦干是不懂为官、不懂生活的愚蠢做法。李俊夫在自我反省时说道:“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为中心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占据我的头脑,觉得生活作风可以放松一点,觉得‘领导说你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行也不行’才是硬道理。”思想的松懈导致行动的随便,李俊夫工作情绪也消沉起来,下班后向往歌舞升平,开始主动参加一些上级领导召集的男女聚会,热衷于与各类女性交往。面对美酒美色的诱惑,李俊夫不但没拒绝,反而主动出击,在诱惑面前,李俊夫没有守住底线,经受住考验,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的错误道路。
(三)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约束机制相对薄弱,是李俊夫等人有机可乘的客观因素。从该系列案可以看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现象非常严重,除人为因素外,现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不完善是主要原因。现行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体系中存在弹性空间,招投标制度更多注重办事程序,而投资控制没有到位,企业利润空间太大;容易给权力寻租带来可乘之机。正是制度上的漏洞,使李俊夫等人在工程建设方面有缝可钻,权钱交易的图谋能够得逞。
(四)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各种利益群体争相拉拢腐蚀,是让李俊夫“倒下”的外部催化剂。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利润可观,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采取高额回扣、巨额行贿等非法手段,用我的钱买你的权,用你的权谋我的利。在这种情形下,手握大权的李俊夫自然就成为各种利益群体拉拢腐蚀的对象.社会上一些企业家、商人,面对着这些可以带来丰厚利益的资源,各显神通,不择手段,大肆行贿,开始了一系列的疯狂围猎、争夺。案发后,李俊夫交代说:“这些老板之所以帮我做这些事情,送这些钱给我,一是因为看到我仕途比较顺利,有感情投资的因素在里面,二是感谢我为他们的房地产开发、‘三旧’改造等工程帮了忙,不是白白花钱……”显然,权力一旦进入市场,就会点石成金,而李俊夫没有想到,权力带给他无限风光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
前车之覆 后车之鉴 从汲取教训到引以为戒
广州市国土房管系统腐败窝案后果严重、教训深刻。李俊夫等人无视法律规定,不守党内规矩,自我欲望膨胀,放松自我约束,最终一步步滑向腐败变质的泥潭,陷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给党的事业、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留下深刻而惨痛的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必须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树立规矩意识,控制欲望需要,从源头上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事实证明,党性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是导致李俊夫等人逐渐滑入腐败泥潭的内因与根本。面对各种诱惑,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更没有人可以“终身免疫”,只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才是抵御各种诱惑侵蚀的有效法宝。党纪法规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不仅是思想之矩、行为之限,更是安身之本、立业之基。要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强化规矩意识、职业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把私心贪欲收敛起来,看淡名利、敬畏法纪,才能在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二)肃清不正之风,净化政治生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有句名言:“人是环境的产物。一个好的环境可以引导人积极向上;一个坏的环境则可能让好人腐蚀堕落。”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区和单位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流行、“能力不如关系”引出的圈子文化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致拼搏不如拼爹、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畸形政治生态让一些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渐渐把精力转移到经营“关系”上,丧失干事激情,在理想、信念和事业上提不起劲。李俊夫在自我剖析中说到:“面对跑官要官的现象,我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认为自己过去实干苦干都是愚蠢的做法, 只有主动适应官场环境,才能生存发展,逐渐地自己的工作变得消极起来”。可见,政治环境污染、从政环境恶劣不仅败坏风气、还会滋生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匡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让钻营者得利,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风清气正、吏治清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扎紧制度牢笼,严格规范用权。对制度不能简单地讲增加,应从体制机制着手,找准病灶,注重设计,必不可少的制度该加就加,增强刚性;不起作用或者可能提供“腐败土壤”的制度能减就减,毫不留恋。如,应加强对保障房建设的项目立项、规划和预结算管理,增加专项预算和决算审计;增加人大的监督环节,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改革招投标制度,取消资格预审,专家库要定期大比例更新;合理编制工程预算、控制好工程造价,压缩利润空间,防止工程层层转包;严格项目过程管理,对施工进度、工程款拨付等环节实行交叉审核制度;对国有施工企业,一方面规范私人工程承包商挂靠国企承接工程的行为,定期对国企所收“管理费”进行专项审计,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国有施工企业自主承接、自主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真正实现做大做强。
(四)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国土房管系统腐败窝案表明,直接接触保障房工程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一旦不被监管或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出现他们手握实权、欺上瞒下、内外勾结,损害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甚至侵蚀党的肌体。因此,就必须有针对地进行重点监督。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避免“长期经营”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能脱管、漏管,特别是子女、亲属从事经营活动要报告清楚;重点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监督,对涉及人、财、物问题的关键岗位必须实行两人以上负责制等。“民心工程”应该成为“阳光工程”,而不应是“首长工程”。立项要充分酝酿论证,避免仓促上马,人为制造紧张;决策过程一律公开,防止领导干预,并听取多方意见,接受人大、群众、媒体和专业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施工过程透明,工程进度、款项拨付、增加预算等一律公示。在监督层面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对策研究,不断创新廉政监管手段,营造建设工程领域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良好氛围;建立监督建设信息定期公布、举办媒体和住房保障对象开放日、设立专门受理投诉热线和网站等机制,确保阳光建设,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李俊夫等人当年的一项项光辉政绩,一顶顶荣誉光环,曾令多少人羡慕不已。然而,转眼之间,遏止不住的贪念却使其声名扫地,家庭破裂,自由禁锢,不胜唏嘘。在此,劝诫诸君: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
(免责声明:此资料由学友明月在心推荐上传。原刊载及作者未知。版权属于原刊载单位或作者,其观点及内容的合法性、原创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原刊载单位或作者负责,与本站无关,请学友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站为公益网站,所有资料均实行零稿费。如版权拥有人不同意此资料供中华民族提高修养,请及时向本站申诉。本站接到申诉后即删除此资料,以免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