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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寿:妓女产生的本质原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曾经与刘达临教授探讨过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妓女的产生。刘教授援引了很多着名人士的观点,且较赞成妓女产生于“圣妓”的说法,即妓女的产生是一次神圣的降临,是神的使者。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恰恰是与几千年来对妓女进行道德戕伐、暴虐是一样的,一部分人想使这种在道德上的确有问题的人变成合法的并合乎道德的存在。

    过了。虚假了。

    我的观点是至少有如下几个原因:贫穷、性的诱惑、道德的产生。第一个是社会物质原因;第二个是生理原因,即人在性方面是无原则的,一如动物(甚至还不如动物);第三个原因则是文明的产生,若没有人类的文明,就不会有性道德,没有性道德,哪来的妓女?

    刘教授最后也有些犹豫了,因为尽管我的说法也是有道理的,但学是缺乏足够的证据,而提出“圣妓”说的学者可是有历史证据的。

    其实,在我看来,这根本不需要从历史上去寻找证据。我讲的前两个原因均来自肉体,只有第三个方面是来自精神。这是最为本质的。即使我们再往前推,推移到精神还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蛮荒时代,来自肉体即生命的生理原始需求上,贫穷和性的诱惑仍然是最本质的两个原因。

    在这两个原因中,性的诱惑在后来被文明限制,即有了精神性,选择性。也就是社会性。独留下贫穷。于是,贫穷就成了文明时代妓女产生的最重要的本质原因之一。

    今天,看到陈岚的博客《十无妓的原罪》,感慨颇多。虽然我曾经痛批过她的关于强奸时保命论的观点,但看到这篇博客时,还是禁不住暗自喝彩。后想,痛批就痛批,喝彩就喝彩,又不是人身攻击或嘉奖,何必在意那么多。于是,便把那篇博客引于文后:

    十无妓的原罪

    苏州警方与某报记者突建奇功,扫荡了某黑灯舞厅,现场抓获了一批淫乱的嫖客和妓女。令记者啧啧称奇和大张笪挞的是:这些嫖客皆是些上了年纪的老汉,而妓女多是些中年妇女,嫖资10元即可为所欲为·····

    那些中年妇女,年纪大约与我们这些逐渐成为社会中坚的70年后者的母亲相仿吧?对于我们现今这个社会而言,她们相当于母亲一辈。经历过60年代的饥饿,经历过80年代勤扒苦做,经历过90年代的大规模下岗,身体能留存的性魅力想必已经荡然无几·····即便如此,她们幽灵般地出现在黑灯舞厅里,为了区区十元钱,奉献上自己疲乏、臃肿、衰老的身躯,接受生活的·····“再教育”。

    暗访并破获此案的记者字里行间充满了骄矜,俨然一副“扫黄打非之英雄”嘴脸,“正义的卫道士”,“侠义与道德的化身”,并严词痛斥了那些妓女的无耻:“只要10元钱,就任人蹂躏·····”

    英雄,且先放下你正义的剑,摸一摸你的良心——如果你有的话。

    这件事发生在苏州这样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让人感到悲伤。苏州在中国至少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收入地区,多年前我在此地任实习记者时,我的同行月收入就超过了4000。而这些年苏州的高新技术园区迅速发展,令苏州一飞冲天,苏州一个市的财政收入,能压倒西南西北一个省的财政收入。

    然而在此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富庶之地,一些女人却前仆后继地愿意以10元的代价,出卖自己的苍老肉体。

    英雄啊,假如她们还有其他的生存途径,如你等受过高等教育,出入高档的写字楼,使用着电脑,月入数千,会愿意以身体的代价,换取10元钱的报酬么?10元钱,10元钱够你买一盒纸巾么,擦你在高档餐厅里用完点心的油亮的嘴?你须得想一想,这样绝望的代价后面,这样饱受凌辱的肉体后面,有没有一个嗷嗷待哺孩子?有没有一个毫无希望的家庭?有没有一个千疮百孔的人生?她们有其他能力获取住房么?她们有其他能力获取食物么?她们有其他途径获得医疗么?在更老一些之后,她们有钱给自己养老么?她们有钱来埋葬自己么?

    无独有偶,在同一天里,沈阳的16岁的少女黄娟,因为饥饿在超市偷窃了一块面包,而被店主威胁告到学校,求饶不成绝望自杀。16岁的孩子会因为饿,偷吃,而店主会因为一个孩子偷窃一点食物,而决不宽恕·····一条年轻的、品学兼优的花季生命就此终结。

    是什么让一个热爱学习同时也自尊要强的少女伸出了偷窃的手?饥饿······

    可以坚信,在这孩子饿得放下脸面的那个瞬间,那个城市里,成百上千的宴会正在举行,成碗成碟的美味正在被倒进厨房的泔水桶。同样,也有成百上千的老妇女们,为了10元钱朝陌生的男人敞开怀抱。

    说吧,英雄,告诉我,是什么让一个聪慧的学子变成了饥饿的老鼠,是什么让一群母亲变成了下贱的妓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罪孽?是她们罪孽深重?还是令她们沦落到这一步的环境更有罪?

    是的,她们有罪。偷窃,卖淫······这些都是无法见容于社会普遍道德水准的行为······

    多年前,美国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一个母亲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准备食物,在超市里偷窃面包。法官判决如下:她有罪。同样,令一个母亲饥寒交迫,不得不靠偷窃来养活孩子的社会同样有罪,我们在座的诸位都有罪。判罚每人一美圆,给那个偷窃的母亲。

    (免责声明:此资料来自学友湖光山色整理、推荐、上传。核心内容来自图书《爱与性的秘密》,作者徐兆寿。版权拥有人未联系上。版权属于原刊载单位或作者。本站刊发此资料目的是为了供中华民族提高修养实现大中华复兴。其观点及内容的合法性、原创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原刊载单位或作者负责,与本站无关,请学友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请版权拥有人联系本站查询稿酬。如版权拥有人不同意此资料供中华民族提高修养,请及时联系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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