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学友推荐 作者:未知 编辑:admin |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统治者久处尊位。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钺、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李斯对秦二世重建阿房宫,大修驰道行径颇为不满。就此,专司捕盗的亭长和数十狱卒将李斯逮捕入狱,并用铁钳给李斯戴上。李斯身着赭色囚服,两腕被绳缚带至杖所。到杖所,将李斯缚定,一人持棍出,搁棍于李斯股上(这里说的棍相当于后世的杖),喝:“打”,则行杖;杖之三,则喝令“着实打”。五杖换一人,喝如前。每喝,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杖时,以布承李斯,四人抬着,杖毕,举布掷于地下。 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刑吏怕李斯在行刑时詈骂,先施“抽舌”刑,即先将其舌头割掉,使其言语不得;然后,刑吏数人用铜针、铁凿等,在李斯额头和两颊刻凿创口;再用墨涂在创口上搓进肉里永不褪色;又用泛着青光的刑刀将李斯的鼻子割掉,昔日名相风采荡然无存,已是面目全非,人鬼不分了。 刑吏将李斯缚住,用斧钺在膝盖骨下砍掉双腿;又用笞杖(即荆条)将李斯刑至昏死过去;用铁质腰斩——铁是铡刀,质为垫板;最后,刑吏们用鬼头砍刀将已气绝的李斯枭首,将头颅挂在城头高杆上示众。 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免责声明:此资料由学友春水流推荐上传。原刊载及作者未知。版权属于原刊载单位或作者,其观点及内容的合法性、原创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原刊载单位或作者负责,与本站无关,请学友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站为公益网站,所有资料均实行零稿费。如版权拥有人不同意此资料供中华民族提高修养,请及时向本站申诉。本站接到申诉后即删除此资料,以免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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